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,本文不予显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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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day01 1个月前 (07-27) 广告商讯 42 0

您好,

 

我司*****受诺华有限公司(NOVARTIS AG)的委托,就贵平台下存在卖家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告知。 

 

请知悉,Votrient属于处方药。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8条,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,应当取得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。你方没有此证书发布处方药信息,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。 

 

如你方不合作,将有可能面临来自以下条例的处罚,望慎处之。 

 

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 

第二十二条 

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,由***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食品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;情节严重的,移送相关部门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给予处罚。

 

第二十四条 
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***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食品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,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